拍賣會規(guī)則
一、本規(guī)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》制定,凡參加拍賣會的競買人必須遵守本規(guī)則各項規(guī)定,并對自己在拍賣活動中的行為負責。
二、拍賣會嚴格遵循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誠實信用”的拍賣原則和“價高者得”的競買原則。
三、參加競買的人員需攜帶身份證(單位競買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法人身份證及工商執(zhí)照副本 )辦理報名登記手續(xù),參加報名競買標的的買受人需繳納對應標的的保證金。如未成交保證金在三至七日內憑收款憑證退還,成交后自然轉為定金在結算時沖抵相應金額價款。
四、本次拍賣會采取“增價拍賣”的方式進行拍賣,競買人須按拍賣師規(guī)定的標的起拍價和加價幅度競買,低于加價幅度的競價無效。不到底價不成交。
五、本次拍賣會的拍賣標的,只對標的現狀進行拍賣,不作任何擔保,本公司對拍賣標的物已知及潛在的瑕疵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。請競買人會前認真看樣、咨詢,未經看樣參加競買者責任自負。競買人進入拍賣會場,即表明對拍賣標的現狀已經確認,其競價一經落槌拍定,不得反悔,否則承擔法律責任。
六、參加拍賣會的競買人應為報名者本人。如代理競買,代理競買人應持有委托人的授權書,身份證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明。
七、本次拍賣會競買人均應交納報名資料費200元整,并填寫《報名登記表》,注明競買標的的名稱,按規(guī)定交納競買保證金。
八、看樣采取個人看樣與組織看樣兩種方式進行。凡需組織看樣的競買人,請在報名登記時予以說明,在報名期間組織看樣。
九、拍賣會場必須保持安靜和良好秩序。競買人須服從會場安排和管理。
十、拍賣成交后,買受人須在七個工作日繳清全部成交價款,
并按拍賣成交款總額的5%交納拍賣傭金,最后取得標的所有權。如不按規(guī)定期限交清成交款和傭金,逾期者視為買受人自動放棄標的的所有權,所交競買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處理,不予退還,并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》第三十九條之規(guī)定追究買受人由此造成的相關法律責任。
十一、本場拍賣會所有標的面積數據來源于評估報告,且以標的物的現狀進行拍賣,實際面積以辦理不動產登記時測繪面積為準,若數據有差異,成交價不因此調整。
十二、買受人繳清拍賣成交價款及拍賣傭金后,與委托人簽訂《拍賣成交資產移交協(xié)議》(格式附后),本公司協(xié)助委托人與買受人簽訂該協(xié)議。
十三、拍賣成交后,拍賣標的因特殊原因無法移交的,由委托人、拍賣人無息退還成交價款及拍賣傭金,委托人,拍賣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。
十四、拍賣成交以后,對擁有產權證的房屋必須過戶,如需繳納土地出讓金的,買受人需繳清土地出讓金以后方可領取標的物,委托方承擔應繳納的增值稅及附加、印花稅、土地增值稅,其他契稅、交易手續(xù)費、土地出讓金等稅費全部由買受方承擔。
十五、凡違反《拍賣會規(guī)則》者,本公司享有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序號 |
房地產名稱 |
房地產地址 |
宗地面積 (m2) |
建筑面積 (m2) |
參考價 (萬元) |
保證金 |
1 |
金沙縣支行營用房 |
金沙縣平壩鄉(xiāng)平壩街上 |
542.12 |
987.52 |
61.93 |
5萬元 |
2 |
金沙縣支行營用房 |
金沙縣巖孔鎮(zhèn)金仁公路旁 |
505.6 |
660.55 |
59.45 |
5萬元 |
貴州省畢節(jié)市拍賣有限責任公司
2018年8月17日
附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》第三十九條
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,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,應當承擔違約責任,或者由拍賣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,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。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,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,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。
甲方(資產移交方):______________________
乙方(資產接收方):______________________
丙方(見證方):貴州省畢節(jié)市拍賣有限責任公司
根據2018年 月 日丙方在 舉行的拍賣會成交結果,乙方成為下列標的買受人,并于約定時間內履行完成拍賣成交款繳款義務,根據《拍賣目錄》約定,簽訂本協(xié)議:
第一條 移交標的、時間
1、移交標的物為:______________________,以移交時現狀進行標的物移交;
2、移交時間:本協(xié)議簽定之日為資產交接日;
3、甲方向乙方移交下列資產權屬文件,詳見附件:標的物權屬移交明細。
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
1、在乙方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時,需甲方協(xié)助出具相關手續(xù)的,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提供;
2、乙方須在甲方提供完畢甲方需提供的過戶資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(xù),逾期未辦理的,須承擔違約責任;
3、在標的不動產轉移過程中,甲方承擔賣方應繳納的增值稅及附加、印花稅、土地增值稅,其他契稅、交易手續(xù)費、土地出讓金等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。
第三條 本協(xié)議自經雙方簽字后生效,協(xié)議一式三份,三方各執(zhí)一份。
第四條 本協(xié)議未盡事宜,甲乙雙方協(xié)商解決。協(xié)商不成時,雙方同意選擇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。
資產移交方(蓋章):____________
資產接收方(簽字):______________
見證方(蓋章):_________________
2018年___月 日